2010年9月2日-3日,受水利部委托,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于在赤峰市主持召开了赤峰煤矸石电厂2×135MW机组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赤峰市水利局、红山区水利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代表共18人。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新川出席了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京能赤峰公司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主体设计、监测、监理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最终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组认为该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扰动土地整治率99.3%,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4%,土壤流失控制比0.91,拦渣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6.7%,林草覆盖率25.8%。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验收组认为京能赤峰公司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工程建设期间,优化了施工工艺,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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