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组织好、学习好、贯彻好会议精神,11月14日下午,国际电气公司党委举办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决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公司党委中心组成员、经营班子成员、纪委、工会、党群相关负责人参加学习。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昝荣师主持。
会上,各参会人员依次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等七个方面对《决定》进行了学习。此次会议还对《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进行了学习领会。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昝荣师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已于昨日发布,规定了发生腐败窝案、串案等实行“党委、纪委双追责”的7类情形:一是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在短期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二是在地方领导班子成员中,届期内发生多起腐败案件;三是发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问题;四是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五是发生严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问题,或在选人用人上发生严重不正之风,以及拉票、贿选问题;六是发生对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七是发生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昝总指出,公司党群工作部要认真梳理核查纪检、党委工作制度,保证相关制度严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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