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9日,在宁夏水资源工作会议上,宁东发电公司被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企业”荣誉称号。
自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启动自治区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以来,宁东发电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参与,2011年底与自治区节水办签订了《宁夏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项目合同,随后在自治区节水办的指导下完成了水平衡测试工作。投产至今,水利部领导和自治区水利厅领导对宁东发电公司节水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多次到公司调研指导,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均对宁东发电公司在节水方面所作的努力充分肯定,并对宁东发电公司节水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
经自愿申报、层层推荐、综合考评,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宁东发电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称号,并勉励宁东发电公司再接再厉,继续巩固和扩大节水型载体成果,不断提升节水型载体建设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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