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乌兰察布市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请示》,并下发《乌兰察布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批复》(乌地税字[2018]33号)文件,同意免征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196.98万元。
华宁热电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投产以来连年亏损,资金周转极度困难,严重制约企业稳定持续发展。为了能得到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公司领导及财务产权部积极加强对外联系和协调,时刻关注财税动态,在获知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内容后,于3月16日,及时向集宁区地方税务局递交了《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报告》,并按要求提供了详尽的税收减免相关资料,所报资料符合 “纳税人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或承担政府任务,导致企业连续三年(含)以上亏损”的规定标准,在短时间内就获得了乌兰察布市地方税务局批准。
201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可以在2018年城镇土地使用税中抵减,缓减了公司资金紧缺的压力,为公司减亏提效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上一条 :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暨乌兰察布行政学院干部实训基地落地岱海培训基地
下一条 :四川水电开展职业心态与素养提升拓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