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京海发电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顺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至此,京海发电公司两台机组均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标志着京海发电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成为乌海地区首家全部完成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并顺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电力企业。
京海发电公司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超前谋划,有序分工,三步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在总结2号机组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密切关注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积极和各级环保部门沟通,争取最大的政策支持,以及深入调研新政实施后成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电力企业,借鉴成熟经验,为验收明晰技术路线;二是组织公司安监生产、物资保障部门及工程施工、项目维护单位召开验收专题会,明确了运行调整、设备维护、燃煤配比、脱硫脱硝剂供应、后勤保障等重点工作的责任人、整改提升计划及期限,充分发挥联动作用,严格跟踪整改落实,为前期工作扫清障碍;三是通过公开招标遴选技术经验成熟、服务业绩优良的内蒙古泽佳环保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总包单位,依托其技术服务优势,结合机组生产运行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验收进度计划,细致开展现场勘查,精准布置监测点位,为验收通过奠定技术基础。最终仅用22天便顺利通过验收,耗时比原计划少1天,比2号机组少6天。
京海发电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是为应对国家《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西部地区现役煤电机组2020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5〕136号)中“2018年起现役煤电机组执行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而实施。京海发电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确定了“一年半时间逐台机组完成技术改造”的工作思路,于2016年7月动工改造,分别于2016年10月、2017年6月完成2号、1号机组改造。此次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顺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不仅为京海发电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更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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