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1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2×300MW)烟气脱硝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情况的函》(晋环函[2014]387号)函告山西省物价局:山西京玉发电公司两台机组脱硝工程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从2月27日验收之日起,开始享受脱硝电价,每度电上涨1分钱。京玉发电公司成为山西省首个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脱硝技改工程并通过验收的发电企业。
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京玉发电公司于2013年年初着手对两台机组实施脱硝改造。2013年4月份完成招标工作,以EPC方式进行设计、建设、调试。脱硝方式为SNCR工艺。工程7月28日破土动工建设,经过5个月的不懈努力,于2013年12月31日22:08顺利通过168小时整套试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基本达到设计要求,机组满负荷情况下,NOx排放指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2233-2011)相关条款的要求。
2014年1月16日,公司向山西省环保厅递交两台机组脱硝工程验收申请,2月26日,山西省环保厅委托朔州市环保局组织专家组对公司两台机组脱硝工程进行现场验收,2月27日现场验收通过,3月25日以朔环函[2014]34号《朔州市环保局关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2×300MW)烟气脱硝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4年4月11日,山西省环保厅出文函告省物价局。
至此,京玉发电两台机组环保改造工作胜利竣工,享受烟尘、脱硝电价共计1.2分/千瓦时,每年可增加盈利3000万左右,提高了机组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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