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了专门部署,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要“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这一论述既体现了党中央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凸显了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文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文化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3年启动以来已经走过了二十余年的历程。这一进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2003年起的存量改革阶段,以改革解放文化生产力为主,聚焦于“两手抓”,即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2012年党的十八大后的增量改革阶段,以文化生产力发展进一步拉动改革,更加注重文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2年党的二十大后的体系化改革阶段,强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国际传播等确立为改革重点。
在当前这一体系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正成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动力。科技创新不仅为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手段,而且深刻地改变了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从全媒体传播到数字文化产业,从人工智能创作到虚拟现实体验,科技正在重塑文化产业的生态,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开拓文化发展的新疆界。这种深度融合正推动着文化体制改革向更广阔的领域拓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注入新的活力。
科技赋能驱动文化体制改革新方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新方向,将科技创新置于核心位置。在此指引下,文化体制改革正朝着科技赋能的方向快速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创新趋势。
构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新生态是改革的重要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创新机制,促进文化部门与科技部门的深度合作。设立文化科技融合发展专项基金可以有力支持文化科技创新项目,激发创新活力。文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将建立起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平台,进一步推动文化科技的融合发展。在此过程中,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将为文化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为传统文化企业运用新技术改造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深度应用正在重塑文化产业的生态。数字出版、数字音乐、数字艺术等新兴数字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展现了文化产业的无限潜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建设将推动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利用,为文化发展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
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完善是提升文化影响力的关键。深化媒体融合,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构建了现代传播体系的基础。全媒体内容生产体系的建立实现了“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全媒体传播”,大大提高了传播效率。全媒体传播效果评估体系和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为媒体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新型主流媒体的建设打造了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传播平台,增强了文化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文化市场监管机制的创新适应了科技发展和新业态涌现带来的挑战。新型文化业态和新兴文化业态的准入和监管制度为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的运用显著提高了文化市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网络文化治理体系的完善建立了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机制,为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贡献了力量。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内容审核等方面的应用为文化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
这些改革方向通过科技创新驱动文化变革,推动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然而,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科技环境和文化需求。保持开放创新的态度,不断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将是文化体制改革持续前进的动力。
创新人才培养助推文化科技发展
文化科技创新的核心在于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这一要求凸显了人才在推动文化科技创新中的关键作用。面对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新形势,培养复合型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推动文化“走出去”战略升级成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培养复合型文化科技人才是适应新时代文化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新型文化业态的涌现,要求人才既要具备深厚的文化素养,又要掌握先进的科技知识。高校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设立文化科技交叉学科,开设跨学科课程,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提供了重要平台。同时,鼓励文化单位与科技企业开展人才交流,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可以促进知识的流动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建立文化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开展针对性的培训项目,也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有效途径。
完善文化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是激发创新活力的关键。传统的人才评价体系往往难以准确反映文化科技创新人才的价值和贡献。建立符合文化科技创新特点的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创新成果的文化价值和技术含量,将有助于识别和培养真正的创新人才。引入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包括行业专家、市场主体和用户群体,可以提高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建立动态评价机制,定期对人才的创新能力和成果进行评估,有利于保持人才的创新动力。同时,完善与评价结果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晋升和项目支持等,将进一步激发人才的创新热情。
推动文化“走出去”战略升级是培养国际化文化人才的重要途径。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交流与传播需要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人才。鼓励文化机构与国际组织、海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人才交流项目,可以拓宽文化人才的国际化视野。支持文化人才参与国际文化项目和活动,积累国际运营经验,是培养国际化人才的有效方式。建立国际文化传播人才库,培养精通外语、了解国际文化市场的专业人才,将为文化“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加强对海外优秀文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可以为我国文化产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创新思维。
文化科技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教育机构、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拓展国际化视野,将为文化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只有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掌握先进技术、了解国际市场的复合型人才,才能真正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政策体系完善保障文化改革深化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而将这些宏观方针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需要从顶层设计、资金支持、组织保障等多个层面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
完善顶层设计是推动改革的首要任务。制定“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促进法”,为文化科技融合提供法律保障,是构建制度框架的重要一步。出台“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可以为文化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指明路径。将文化科技创新纳入国家创新体系,在科技规划和科技项目中增加文化科技相关内容,有助于推动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同时,完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将新型文化业态纳入统计范畴,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也是优化顶层设计的重要环节。
加大财政投入是保障改革落地的关键。设立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文化科技项目,可以为文化科技创新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科技创新,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优化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向文化科技融合项目倾斜,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重点领域发展。建立文化科技创新风险补偿机制,有助于降低创新风险,鼓励更多主体参与文化科技创新。
强化组织保障是确保改革持续推进的重要保证。成立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可以提高决策效率,保证改革方向的一致性。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打破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的条块分割,有利于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政策,形成全国联动局面,可以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推动改革在各地落地生根。建立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评估监测机制,定期发布发展报告,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优化政策措施。
政策保障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政策制定和实施也需要与时俱进。建立政策评估和调整机制,定期对已有政策进行评估和优化,是确保政策持续有效的重要手段。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各方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也是政策落地见效的关键环节。
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组织保障等多方面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保障体系,将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坚实后盾。这不仅能够确保改革方向的正确性和一致性,也能为改革实践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和制度保障,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