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推动,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落实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党员权利,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党员权利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权利保障,不仅赋予党员广泛而充分的权利,而且不断创造条件、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党员享有哪些权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了哪些侵犯党员权利的典型行为?对于侵犯、漠视党员权利的行为,怎样追究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如何保障党员权利?《中国纪检监察报》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
道德高尚是党员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提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增强道德定力,自觉抵制错误、腐朽思想侵蚀,保持清正廉洁。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根据党中央部署,自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我们党不断推进自我革命的历史自觉和使命担当。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广大党员干部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不久前,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明底线方能知敬畏,纪法警钟需常敲长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根据党中央部署,自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很有必要、正当其时。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必要性,增强学习教育的紧迫性和针对性,努力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有新进步新提升。
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其中,政治定力是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守政治本色须认真审视的首要课题。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第九十八条违规送礼条款中新增了第二款“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实践中,应准确把握变相送礼与职务廉洁性对价关系,精准区分劳务行为、违纪和涉罪的界限,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