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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海发电公司与检察机关开展“检企共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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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凉城县检察院“检企共建”工作办公室揭牌仪式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在岱海发电公司三楼礼堂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凉城县政协、纪委、政法委、检察院相关领导以及岱海发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仪式,公司中层干部、员工代表参加了仪式。
        揭牌仪式上,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贾玉宝宣读了《关于共同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张平,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张晓红分别作重要讲话;随后,公司张总和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边荣共同为“检企共建”工作办公室揭牌。揭牌仪式结束后,乌兰察布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处长刘长海为岱电干部员工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揭牌仪式由边荣主持。
        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平首先向参加仪式的领导和来宾表示欢迎,并结合公司发展历程与“诚信、守法、益众、争先”的企业精神,阐述了“依法治企”的重要性,同时向公司干部员工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广大干部员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重视“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清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检企共建活动的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超前防范意识、自警自省意识和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企业内控管理和依法治企水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良好企业氛围,实现企业的又好又快、健康和谐发展;二是要借助“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的有利时机,尽快建立常态化的联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努力推动“检企共建”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三是公司参与“检企共建”工作的人员,要主动向检察院各位专家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将学到的理论和技能运用到具体实践,指导实践,进一步营造公司健康向上的发展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张晓红在讲话中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岱海发电公司在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并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使“干净干事”的理念深入人心,并成为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觉行为。希望岱海发电公司与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检企共建”工作人员加强联系,密切合作,进一步提升岱海发电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和凉城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
        会议最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边荣表示,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与岱海发电公司将按照实施意见,定期联合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参观内蒙古监狱等活动,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岱海发电公司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并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认真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帮助工作,为岱电经济的发展服务。工作中坚持“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优势,积极为岱海发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力争实现岱电干部职工零违纪、零发案。三要坚持平等协商,切实增强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及时发现和分析倾向问题,加大治本力度,推动岱海发电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