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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党内监督重要论述的逻辑与路径探析

阅读次数:3081 新闻作者: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全党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如何管党治党,如何进行有效的党内监督始终是党关注的首要问题。党内监督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内在动力,是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内在源泉,是党最鲜明的特征和优势。在进入新时代、迎接新使命、迈向新征程之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从党内监督的基本逻辑和实施路径几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主张,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独特意涵和价值追求,彰显独具特色的时代魅力。

中国共产党和西方的政党制度不同,是代表先进性的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是中国共产党不同于其他政党最为鲜明的本质属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以上这些概括和论述都无疑表明了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也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内监督的本质就是通过自我革命的方式,不断地净化、修复和提高党的先进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新矛盾,更加迫切需要一个先进的、坚强的党来明确思路、引领时代和解决矛盾。为了确保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一个坚强有力的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丰富、发展、完善党内监督思想。

一、习近平党内监督重要论述的基本逻辑

新时代,党的建设会遭遇更多的风险和考验。党要始终保持先进性,就必须做到党内监督在内容上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对象上既要讲究广度,又要讲究深度;结果上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只有准确认识和把握党内监督的基本逻辑,处理好逻辑间的相互关系,才能形成纵横交错、全覆盖和全层级的动态联动的监督格局,真正实现党内监督无死角。

1.监督内容既要覆盖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内容上全面监督、全覆盖体现党内监督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党的十九大在提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时指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在政治上,要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党员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组织上,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用党员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纪律上,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作风上,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内监督只有全方位涵盖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纪律监督各个方面,才能确保把党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新时代,党对执政建设规律的认知上升到一个新高度,提出政治监督是统领、是核心、是重点,从此开辟了党内监督新境界。政治监督更强调党的政治路线的执行,要求能在立场、方向、意识和纪律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统一。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党员应当坚守当代中国最重大的政治立场就是牢记党的性质、宗旨,保证全党服从中央;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党员应当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终为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努力奋斗;作为新时代的政党,党员应当不断提高党的理论修养、强化政治意识,做一名有政治觉悟和修养的党员;作为法治国家的政党,党员应当尊崇党章、遵守纪律、守住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监督对象既要有广度又要有深度

从现实来看,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众多党员和组织的政党,覆盖党的各个地方、各个领域和各个部门。要加强党内监督实效,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必须做到对象无禁区,行动全监督的全覆盖格局。习近平提出:“巡视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巡视监督的全覆盖优势可以使党及时、全面发现问题,是实现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党内监督既要全覆盖又要深入挖掘“关键少数”。这里的“关键少数”从总量上看不是一个小的群体,而是一个规模宏大的领导干部队伍,是党的伟大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依据权责一致原则,“关键少数”在全党各级组织当中统筹全局。由于地位高、权力大、责任重,决定了他们是党内监督防控的“风险点”。习近平指出:“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是执政兴国的中坚力量,只有对其进行严格监督,才能对队伍的其他党员的官风、政风和民风起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监督领导干部的用权边界和范围,实现领导权力规范化和制度化,从而杜绝损害党员形象,侵犯人民利益,破坏国家发展稳定的现象发生。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关键中的关键”“重中之重”的“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在单位中掌控全局,具有很大的决策话语权,往往决定着党内的政治生态。如果放松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旦他们出了问题,容易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对整个单位造成系统性、塌方式的危害。党内监督就是要对“一把手”科学定权、规范用权,明晰决策内容、权力边界和行权方式等,保证“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3.监督结果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习近平强调:“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标”原意是树梢,引申为表象、当前问题。治标是对党内违规和腐败现象进行监督治理,减少其存量,目的是清除已发生的腐败问题。治标是治本的体现和保证,是党内监督要优先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因此,以治标为先导,严厉查处惩治党内违规问题,可以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遏制问题滋生蔓延的势头。在时间上,治标经过短时间的努力就可以迅速取得成效,周期较短见效快;在功能上,治标属于事后惩罚,重在用“惩”解决现有问题;在作用上,治标是手段,以治标促进治本,发挥惩治、威慑和防范作用。

党内监督,不仅要惩,更要防。目前,党内监督既要解决当下问题,更要解决根本问题。“本”原意是树根,引申为事物的根源。治本是对党内违规和腐败现象背后的原因进行监督治理,减少其腐败增量,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党内监督通过“治本”管住权力滥用的源头,解决党内滋生问题的土壤和条件。在效果上,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治本的结果也是持久长效的;在功能上,治本属于事前预防,重在“防”的作用,通过解决党内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来减少新问题的产生;在作用上,治本是归因,以治本促进治标,起到巩固治标成效的作用。综上所述,任何单一的党内监督措施都会顾此失彼、难以奏效,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二、构建新形势下党内监督路径

面对众多复杂问题,党内监督体系必须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各司其职,形成监督合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探索如何强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党内监督,在党内监督策略上总结出依托同向、纵向、双向和内外发力的新时代党内监督思想。

1.思想与制度同向发力推动党内监督发展

思想和制度相结合是辩证唯物史观在党内监督领域的应用,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理论和治党方式的重要创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新时代党的建设总布局,要扎根在思想与制度之中,只有二者相结合才能有效推进党内监督的实践与发展。思想重在对党员内在的主观世界进行改造,是监督之本,是聚合全党智慧和力量的精神源泉。习近平提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制度重在对党员权力进行规范约束,是监督之要,是思想建党的有力保障。

思想建党是制度治党的本源与前提,制度治党是思想建党的关键和保障,二者同向、同行、同时发力。首先,同向模式的构建要保证思想和制度的一致性。理想信念的力量无坚不摧,是党员的立身之本、动力之源,是筑梦圆梦的坚强基石。只有从思想上建设党,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当务之急,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学习,才能保持党员的纯洁特性,保证党的先锋队地位。制度的力量攻无不克,是党员的行动之规、言行之矩。只有从制度上建党,把权力禁锢在制度的牢笼,构建党内监督的惩处机制、防范机制和保障机制,才能规范权力运行。其次,同向模式的构建在方法上要软硬兼施。思想建党往往采取把理想信念内化为党的思想的方式,进行情感激励和思想感召,是一种软约束;制度建党往往采取强制执行等方式来遏制权力异化,是一种硬约束。最后,同向模式的构建在功能上要柔刚互补。思想建党发挥着正本清源、引领和激励的作用。制度建党发挥坚强堡垒、约束和规范的作用。实践证明,只有坚持让思想外化为制度,让制度内化为思想,才能将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2.理论与实践纵向发力推导党内监督的演绎过程

顶层设计本是一个系统工程的概念,现引申到党内监督领域,目的是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进而指导实践,规范和引导党内监督“做什么”。古人云“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顶层理论设计的预见性、决定性、整体关联性和实际可行性,在党内监督中显得尤为重要。习近平指出:“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党中央修订并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党内监督的相关条例,为指导党内监督实践提供了顶层理论利器。实践是理论设计的目的与归宿。再好的理论设计没有实践也只是理论,只有在实践中顶层理论设计的价值才能得以实现。同时,顶层理论设计也可以进一步深入指导党内监督,并不断在实践中与时俱进地形成新理论。新时代,顶层理论设计和落地实践二者纵向发力共同推导出党内监督从理论到实践的逻辑演绎过程。

党内监督中,顶层理论设计必须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才能真正实现落地实践。首先,要保持党内监督顶层理论设计和落地实践方向一致。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党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必须始终过硬”。明确指出顶层理论设计和落地实践的科学方向,清楚告知我们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其次,加强党内监督顶层理论设计的问题取向。顶层理论设计必须坚持正确的目标导向与鲜明的问题意识。“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实践的起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党内监督的顶层理论设计。“要按照已经认识到的规律来办,在实践中再加深对规律的认识,”来保证党内监督顶层理论设计的实践成效。最后,党内监督顶层理论设计要具有科学性。党内监督的科学性主要是指顶层理论设计前瞻性和落地实践具有可操作性。一方面,顶层理论设计应保证顶层理论设计的前瞻效应。前瞻性不够,就无法以发展的眼光观察、审视和解决问题,无法指导党内监督的实践方向,更无法解决党内监督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另一方面,顶层理论设计要具有可操作性。首先,要充分调查研究,制定出可落地实施,具有可操作性的党内监督制度。其次,要着眼于制度执行对象的具体情况,依据基层实际,寻找到制度刚性和可实施性之间的平衡点,使制度有的放矢。最后,制度应具有针对性、条理性,并把标准量化、细化,切实从细节上提升可执行性。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顶层理论设计和基层落地实践二者结合才能纵向发力,以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检验理论。

3.依规和依法双向发力构建现代化党内监督模式

国家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是在对历史的深刻反思与借鉴的基础上形成的创新成果,是党内监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框架,明确将党内法规这个“软法”纳入依法治国的范畴之中。“软法”是指不依赖于监狱、警察等,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党员及各级党组织具有实际效力的行为规则。“硬法”指的是国家法律,是依赖于监狱、警察等国家强制力确保其制定和推行的法律。习近平强调:“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软硬混治”作为新时代党内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趋势下的新型模式,既弥补了“硬法之治”的强制性和僵化性,又强化了“软法之治”的温和性和灵活性。

依规和依法结合标志着党内监督向双向建构的现代党内监督模式统筹推进。首先,双向建构模式要保证依法、依规监督的一致性。党执政以来,部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规范界限不明,权限不清,导致二者之间不协调、不衔接。党规应与宪法法律保持一致。近年来,我们党在这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党规与国法一致性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其次,双向建构模式要保证依法、依规监督的顺序性,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习近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党的十九大首次把“坚持依规治党”列入党章,这意味着党开启了依规治党的新篇章,推进了党内监督的新征程。最后,双向建构模式要注重依法、依规监督的衔接性。党规与国法并行需要无缝衔接,才能保证依法、依规监督的顺畅、有效。依法、依规监督虽依据力量、实施对象、具体方式不同,但二者并不矛盾,其在根源上具有一致性,同属党内监督体系的“一体两翼”,可以实现相互衔接。依法、依规治党的无缝衔接需要全面贯彻落实以宪法为统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抓手,推进具体工作的实施。最终,形成依法、依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双向发力的党内监督格局。

4.党内和党外的内外发力增强党内监督的有效性

辩证唯物主义内外因原理要求我们在观察、分析党内监督问题时,既要注重党内监督,又不能忽视党外监督。党内监督是在党的内部依规、依法进行的相互监督,是内因。习近平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党外监督是指由党的统一体外组织、单位或个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党组织、党员的行为进行的监察督促,是外因。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内外合力一起才能构建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才能彰显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正确处理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内外因辩证关系,首先要注重强调党内监督的根本性。党的执政地位确定了党内监督是最基础、首要的监督,始终居于统摄地位,起核心作用。其次,强调党内、党外监督的互补性。党内监督的体系相对封闭,属于体制内的同体监督,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相对较强,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相对较弱。所以,党的权力还需要外在的约束来强化监督。党内监督是自我约束,党外监督是他人约束,二者有效互补、相得益彰,才能形成监督合力。最后,强调党内、党外监督的协调性。要发挥党内、党外监督的互补性,必须尽量发挥二者的协调性。虽然,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对象、规则和手段有所区别,但它们的根本出发点都是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这点来看二者是可协调的。因此,要建立党内和党外监督协调配合机制,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以便让党内、党外监督主体互通信息从而达到有效监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更应该注重党内监督问题。由此阐明党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特性,是不同于西方政党,有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习近平党内监督重要论述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优势,是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一环,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大计。正确认知和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监督思想,对保持党旺盛的生命力,增强党的领导力和战斗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前进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