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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论创新要论

阅读次数:3476 新闻作者: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摘要]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和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新理念、新目标、新原则、新思路,指导我国民生建设取得了极其辉煌的成就。深入探究习近平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论创新,对于我们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意蕴和价值取向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民生建设,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理念、新目标、新原则、新思路,指导我国民生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习近平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论创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科学地回答了新时代我国民生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目前学界从理论创新的视角去研究这一重要问题的成果还十分少见,本文试图作初步探讨。

一、提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基于新时代民生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和新目标,提出了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三大新理念:恪守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公平正义。这些新理念,彰显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价值取向,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旨趣和内在要求,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指明方向。

1.恪守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和新使命,习近平多次要求全党不要忘记中国共产党人自建党之初就树立的理想信念和赤子之心,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2016年7月在“七一”讲话中,习近平指出:“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不仅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而且进一步阐释了其深刻内涵及重大意义,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显然,在习近平看来,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一种理想信念,是一种赤子之心,更是一种责任担当,是一种奋斗精神,激励着历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懈奋斗、永远向前。

为人民谋幸福是党的初心和使命之一。但在不同的时代,为人民谋幸福的内涵是不同的。如果说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人民谋幸福是实现人民解放;在社会主义建设年代,为人民谋幸福是实现人民温饱;那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人民谋幸福就是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12年11月,刚刚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就向全国人民庄重宣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美好生活,从外延上讲,主要包括物质需要、精神需要两大类和物质文化需要、美好生活需要两层次;从内涵上讲,不仅包括物质文化及其升级形态等“硬需要”,还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软需要”。因此,进入新时代,我国民生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大大丰富和拓展。这些新变化和新特点对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期待。为了赢得民心,赢得时代,也为了告慰历史、告慰先辈,习近平从党的历史的深处,从党的根和脉上,从党的最初信念和宗旨上,向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发出号召,要始终牢记和践行中国共产党的“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而在新时代,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其中就包括或毋宁说最主要的就是进一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和发展民生,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极大地凸显了新一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发展理念、价值取向和人民情怀,为新时代民生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念支撑。2015年10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把它作为我们党制定“十三五”规划和领导民生建设的基本指导。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又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加以强调。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因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回答了在新时代中国“为谁发展”和“为什么要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刻揭示了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指导价值。其一,发展是兴国之要,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我们只有牢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才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打牢物质根基。其二,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即坚持以人民为目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人民立场,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全面发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主体和根本力量。其三,发展要反对“以神为中心”“以物为中心”和“以GDP为中心”等错误思潮和错误倾向。这些错误的发展思潮和倾向偏离了以民为本的发展目的,使发展失去了价值和意义。因此,我们一定坚持人民至上的立场和观点,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坚守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公平正义问题,并作出了许多精辟而深刻的论述。他指出:其一,“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其二,“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其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追求。其四,我国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其五,共享发展、全面小康、共同富裕是目前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因此,在新时代,我们要坚守公平正义,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既要努力把“蛋糕”做大,又要把“蛋糕”分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习近平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这三大理念创新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恪守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是党的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价值目标,坚守公平正义是党的价值尺度。新时代中国的民生建设只有牢牢遵循这三大理念,并以此来指导民生实践,才能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目标

目标彰显理念,目标引领实践。习近平以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理念为指导,进一步提出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目标。这个新目标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从“五有”到“七有”,二是从“全面小康”到“美好生活”。前者进一步拓展了民生目标的外延,后者全面升华了民生目标的质量。

从民生目标的外延上看,从“五有”拓展为“七有”。早在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提出了民生建设的“五有”目标,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五有”目标包括教育、收入、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需求的五个最主要方面,对指导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民生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民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五有”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指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将“幼有所育”“弱有所扶”增加到新的民生建设目标中去,将“五有”拓展为“七有”,这标志着我们党对民生目标的外延有了新的拓展。

2015年以来,我国为了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协调均衡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短缺和男女比例失衡等问题,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开始全面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这就使得本已十分短缺的幼儿教育资源更加短缺,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更加凸显,“幼有所育”问题便凸显出来。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将“幼有所育”作为民生建设的目标之一,体现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与人口协调发展问题的高瞻远瞩及补齐民生短板、完善民生工程的及时关切。同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和政府采取强有力的反贫困措施,已经使几亿人脱贫,减贫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我国仍然存在一些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这不仅影响贫困人群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影响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党的十九大后我们党又将“弱有所扶”作为民生建设的目标之一,对这些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体积极采取帮扶措施,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变强,共同奔向小康。

民生目标的外延从“五有”到“七有”的拓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实践意义。它不仅扩大了民生目标的范围,丰富了民生目标的内涵,更明确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旨意识、问题意识、全面意识和与时俱进意识,更精准、更全面地补齐了民生“短板”。

在拓展民生目标外延的基础上,习近平又全面升华了民生目标的质量,即从“全面小康”到“美好生活”。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又重申,“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还特别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这是一个新的重大政治论断,再次强调了新时代我国民生建设的重要目标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民生目标的提出具有深刻的时代依据。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即将达到全面小康。这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不再仅限于一般的“物质文化需要”,还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但是,当前我国影响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因素也很多,主要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发展不平衡,主要是指东中西部、城乡、各产业发展不平衡,制约了全国发展水平的提升;发展不充分,主要是指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方面还存在着发展不足的问题,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这些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构成了当前我国社会新的主要矛盾。这一矛盾明确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也是我们党和政府制定各项大政方针的基本依据。

从“全面小康”到“美好生活”的民生质量的升华亦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它更加真切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真正是一个为人民谋幸福的政党,她不仅要让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而且强起来;不仅让中国人民物质富足、精神文明,而且生活美好。其次,它反映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在一步步地改善和提高。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的生活经历了从生活短缺到基本温饱、从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再到实现美好生活的发展过程,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处于稳步提升中。再次,这也反映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指引,没有改革开放的伟大变革和巨大发展,就不可能有今天的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

三、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原则

民生原则是指导民生建设所坚持和依据的法则或标准。习近平提出,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二是持之以恒,循序渐进;三是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四是公平正义,惠及全体。这些原则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1.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实事求是就是要求我们党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中国国情去认识和建设民生。尽力而为就是要求我们在进行民生建设时,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做好,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民生需求。量力而行,就是要求我们要遵循客观规律和实情,做自己能做到的事,切忌好高骛远、弄虚作假。三者一同构成了新时代民生建设中最基本的原则。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些变化对我国的民生建设提出了更多更新的要求。从前注重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现在应努力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从前要全面建设,现在要突出重点;从前注重做大“蛋糕”,现在更应该分好“蛋糕”。因此,我们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制定出符合基本国情的民生政策,一件事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踏踏实实地做好民生工作。

2.持之以恒,循序渐进

持之以恒即民生建设要常抓不懈、长久坚持下去,循序渐进即民生建设要按一定顺序、逐步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个巨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关联的逐步发展的过程,具有鲜明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这就决定了民生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我们要把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多做基础性、可持续性和长远性的事情, 构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我们还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推出的每件民生事项都要一抓到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得到更多、更持久的实惠,感受到更多、更久温暖。

3.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人人尽责强调的是人人都应参与民生建设,付出自己的努力,尽到自己责任。人人享有是说人人都有权享受民生建设的成果,其他人不能剥夺。民生问题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也不是一部分人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人乃至整个世界人都需要思考并为之奋斗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团结起来,尽自己的一份责,出自己的一份力,众志成城,才能把全社会的民生建设好。同时,全社会的民生建设好了,作为每一位公民也都有享受这份民生的权利。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集中体现。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主要集中在民生领域。破解民生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需要坚持党的统一领导,集中人民群众的力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万众一心,首先把民生建设好。同时,牢牢坚持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4.公平正义,惠及全体

公平正义、惠及全体是指我们在民生建设的过程中要坚决反对特权主义,反对分配不公,让全国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民生的平等、正当、合理。这一原则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我国地广人多,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还不尽平衡和充分,分配上也存在着不公之处。因此,习近平多次强调,在民生建设中,我们要更加注重公平公正,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发展新机制,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为此,我们一定要坚持共享发展的新理念,把发展摆在首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不断把“蛋糕”做大。同时,尽力构建公平正当、科学有效的制度,把“蛋糕”分好,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让人民群众过美好幸福的日子。

四、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思路

理念、目标、原则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习近平以新时代民生建设的理念和目标为引领,进一步提出了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思路。

2012年12月15日,在习近平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召开的第一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面对2013年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化解产能过剩任务艰巨、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等因素将对老百姓民生带来的不利影响,习近平首次提出了“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新思路,并对其重点内容进行了具体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在多个重要场合,习近平对这一工作思路又作了进一步地阐述,强调要坚持这个基本工作思路,切实全面有效地做好民生工作,让老百姓的生活更有保障、更幸福。

“守住底线”,就是坚持“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原则,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的网底,确保低收入群众和困难大学生的基本生活。首先是守住社会公平底线。要建立健全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体系,既包括健全低保制度等社会救助体系,也包括让低收入群体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要建立完善困难大学生助学和生活资助体系。其次是守住贫困群众的底线。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截至目前,按照中国的贫困标准(即人均年收入在2300元人民币以下的人口),我国还有1300多万人口尚未脱贫。按照世界银行标准(即每天生活费在1.9美元以下的人口),我国还有近1亿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对于这些贫困群众,党和政府要予以关心和扶持,以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再次是守住急需救助群众的底线。社会转型,自然灾害,人生不测,都有可能给一些人带来难以抵御的风险,出现一些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政府也要出台一些救助措施,来保障他们最低的、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突出重点”,就是民生建设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具体地讲:一是要抓住重点群体。主要包括老弱病残人员、农村生活困难农民、城乡低收入群众、生活困难的大学生。重点是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尽快让他们脱困。二是抓住重点地区。主要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重点是民生政策和资源要向它们倾斜,并采取必要的帮扶措施,让它们尽快脱贫。三是抓住重点领域。当前要把做好就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重点抓好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我们一方面要以经济稳定增长保就业,另一方面,也要大力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形成有质量的就业。

“完善制度”,就是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体制机制,以制度保民生。制度具有根本性、强制性、持久性和普遍性。依靠制度推进民生建设可使民生的保障和改善更加规范、更加持久、更加有效。新时代的民生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就业、收入、住房、社保、健康等民生方面的制度,特别是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养老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统筹救助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克服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制度性民生痼疾,解决民生工作地区差异大和制度碎片化的问题,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民生制度体系。

“引导舆论”,就是要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勤劳致富的理念,使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也是人民群众自身奋斗的目标。习近平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建立在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础之上,政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要正确处理好理想与现实、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政府在民生工作中的主要作用是保基本,而提高民生质量和水平的关键力量仍是人民群众自身的智慧和劳动。民生工作的“保基本”不能变成政府“包打天下”,不能在错误舆论的误导下盲目满足过高的民生诉求,导致拖累国家长期发展的“福利病”。因此,必须发挥舆论在塑造社会方面的优势,在社会中营造“勤劳致富”“智慧致富”的舆论环境,形成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共同解决民生问题的良好局面。

由上可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鉴戒西方国家福利制度的弊端,面对我国民生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在民生工作方面提出的一个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保“基本”上、补“短板”上、优“制度”上和引“舆论”上,使民生建设真正成为“政府工程”“重点工程”“惠民工程”和“兜底工程”。这一思路对于我们在新时代建设新民生,顺利跨越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生缺失陷阱”“高福利陷阱”“贫富分化陷阱”等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十分迫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民生建设。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新理念、新目标、新原则和新思路,对我们建设新民生、发展新民生、改善新民生,无疑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