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一直是世界减贫事业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并基于不同时期致贫原因的多维性和时代性提出不同扶贫方略,走出了一条循序渐进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新形势新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瞄准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创造性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安排,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总的来看,新时代脱贫攻坚在理论和实践等方面都作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探索。
不断拓展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
发展中国家如何解决贫困问题,一直是传统发展经济学关注的重点。自20世纪50年代始,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创立了一系列理论,以揭示贫困根源和提出政策主张。在他们看来,发展中国家要彻底解决贫困,就必须重复西方走过的路,而且必须在价值观、行为规范和信仰体系上向西方看齐。然而事实证明,由于西方的逻辑基本都是资本至上,且未能关照到贫困问题的差异性与复杂性,他们开出的“药方”,不仅无法有效解决发展中国家的贫困问题,反而招致了新的社会危机。
中国共产党致力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更是带领全国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经过长期努力,我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拓展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首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贫困问题与社会主义本质和执政党使命联系在一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政治高度和思想自觉,才为解决贫困问题形成了最大共识,汇聚了最多资源。其次,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我们坚持在实践中边探索边总结,逐渐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扶贫战略。这主要体现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府主导,把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开展大规模专项扶贫行动;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既扶贫又扶志;坚持动员全社会参与,发挥中国制度优势,构建了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在加大对农村、农业、农民普惠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实施特惠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等等。
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对任何发展中国家来说,都有一个在效率与公平之间进行取舍的问题,尤其是在解决贫困与促进经济增长之间很难兼顾。20世纪中叶,一些殖民地解放运动后获得独立的国家,一开始曾经非常注意解决社会底层的贫困问题,但很快由于经济底子薄且增长缓慢,财政收入困难,致使收效甚微。在此背景下,西方主流发展经济学认为,只要经济总量大了,财富自然会通过往下“渗漏”惠及底层,从而达到摆脱贫困的目标。在其指导下,不少发展中国家初期也获得了经济较快增长。然而,成果并未惠及普通百姓,不仅拉大收入差距,而且贫困发生率不减反增。这导致社会危机不断爆发,反过来又侵蚀了经济增长成果。
改革开放后,针对“平均主义”式分配在减贫效果方面并不理想的问题,我们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主张,在把“蛋糕”做得尽量大的同时,通过“水涨船高”来惠及贫困人口。但在取得减贫成绩的同时,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也有所拉大,体现了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关系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并重,坚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全体人民更有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既要往有利于增添发展新动力方向前进,也要往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前进”。
可以说,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根据不同历史阶段及时调整扶贫战略,由普惠式扶贫转向精准扶贫,这是中国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就的关键。
坚持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
西方主流经济学曾认为,贫困问题的存在,是市场失灵的表现,需要政府发挥作用来纠偏;后来,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又认为,贫困是个人的事,与政府无关,致使其在扶贫中的角色缺位。这些认识上的误区,是世界范围内消除贫困进程受阻的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过程中,始终把扶贫作为党和政府的重大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因地制宜为扶贫工作注入内生动力的同时,强化党和政府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这具体体现在: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把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坚持因人因地分类施策,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等。这些探索与实践,为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扶贫体系,全方位动员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扶贫济困,起到了重要作用。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
一般来说,发展中国家的贫困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部分发展中国家把城市化作为减少贫困的政策选择,认为只要把农民变为市民,贫困自然就减少了。但拉美一些国家的教训表明,畸形的城市化政策实际上只是把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到了城市贫民窟而已,国家的总体贫困率并没有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在积极稳妥推进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通过城镇化水平提升所带来的产业发展需求,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吸收更多农村劳动力进城,获得相对更高收入。“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并客观分析我国发展新方位的基础上,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一方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让他们能够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享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权利。另一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并在实践中真正做到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在发展过程中处理好城乡关系,既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内生动力,也为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利契机。
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并重
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政党。马克思主义就是关于人类解放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学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在精准扶贫上,就是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并重,促进贫困地区经济持续增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稳定和谐。在扶贫标准上,不仅人均收入要达标,还要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在扶贫方式上,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在扶贫手段上,既想方设法提高农民收入,也注意教育、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民生基本需求,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培育“造血”功能、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意愿和能力,最终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中国扶贫工作的又一重要经验。
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中国方案
消除贫困是人类梦寐以求的共同理想,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重要任务和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大全球性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虽然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之间的发展联系越来越紧密,但是由于发展梯度不同及国际经济政治秩序中存在的不平等,贫富悬殊和南北差距扩大问题依然严重。
我们党始终把中国扶贫事业与世界范围内减贫运动联系在一起。这些年来,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把扶贫开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大幅增加扶贫投入,出台更多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政策措施,提高市场机制的益贫性,推进经济社会包容性发展,实施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重大发展举措。在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们始终保持脱贫攻坚的战略定力,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的新篇章。我国在致力于自身消除贫困的同时,始终支持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这主要包括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继续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投资等。而且,我国还致力于改善国际发展环境,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建设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为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从全球视野把握并规划本国发展和扶贫事业,同时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支持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为世界范围内发展中国家发展和减贫事业提供了具有借鉴意义的中国方案。